保监会要求诚信经营严守合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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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12/23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日前召开的2016年保险法律年会上指出,保险行业要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保险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筑牢基础建设,严守合规底线。


本次会议主题为“十三五”保险业发展与保险法治建设。梁涛说,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中的作用更加突出。随着保险监管执法新举措的推行,法治建设也面临新契机。保险业市场化趋势在不断加强的同时,市场行为监管也在全面加强,坚持放管结合的改革方向,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大大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此外,行业持续变革创新也为保险法治建设提供发展动力。近年来保险业在电子商务、互联网保险出现新的业态、模式,为维护保险秩序带来了新的挑战。据统计,去年有11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业务,蕴藏着的漏洞和法律风险迫切需要法律人员统筹谋划。


社会环境变化也对保险法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保监会作为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后在信息归集方面,企业所有的身份信息,包括许可、处罚等信息都将向各个部委和社会公众开放,彻底打破信息孤岛;处罚信息公开时间缩短为7天,并在网站媒体上公开;联合惩戒,各部委将对金融违规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对企业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梁涛强调,从行业内部看,保险消费投诉举报情况突出,市场已经向保险行业发出警报,务必把守法经营放在首位。保险业“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的现代保险服务业,法治建设方面实现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的具体目标。为此,保险公司须转变业务发展方式,坚守合规底线。


他说,保险公司要大力加强法律部门建设,健全公司班子合规履职与绩效挂钩,探索将法律意见采纳情况纳入业务考核机制。特别要加强分支机构法治建设。规模较大的公司应当在升级分公司设立法律合规部门。


“十三五”时期,各公司高管必须将治理违规作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的根本需要,打好治理行业顽疾的持久战。对违规频繁发生、情节严重的,保监会将严肃加大对高管人员和总公司的责任追究。


开幕式上,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长杨临萍透露,预计明年上半年出台保险法司法解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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